沈陽市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
有關工作的提示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現將有關工作提示如下:
1、近期,我局接到反映,稱有關人員假借沈陽市財政局及工作人員的名義,辦理政府采購相關業務,進行可能影響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的活動。在此,我局鄭重聲明:沈陽財政局從未委托其他任何個人或組織進行此類活動,任何個人或機構以上述名義面向公眾開展的活動均與沈陽市財政局無關。請各當事人提高警惕,可直接對其嚴重損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進行報案。
2、根據《沈陽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保證金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沈陽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全面取消投標保證金。嚴禁各社會代理機構以各種服務費的名義變相收取投標保證金!我局一經發現,必將嚴處。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要求,評審專家應當嚴格遵守評審工作紀律,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請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嚴格依法進行獨立評審,如有未獨立評審情形,我局一經發現,必將嚴處。


